酒文化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,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,逐渐被注入了社会伦理和规范,具备了更多的文化内涵和社会意义,酒的文化内容不断丰富。酒令作为酒文化内容的一个分支,亦有着悠久的历。
一、酒令的起源及演变
酒令起源于儒家的“礼”之道,《礼记》中曾有记载,摆酒设宴,是为庆贺欢聚,但如果因酗酒而触犯法规则违背了初衷,所以要制定饮酒之礼,即如主人要请来客饮一杯酒,则双方要互相行答拜之礼一百次,因此,在上古时期有“一觞百拜”之酒令的说法。
在后来的发展中,饮酒在自我控制的基础上,还设有了专门制约或阻止人们醉酒的“酒监”和“酒史”,使得酒令完成了由“礼”到“法”的重大飞跃。
据载,酒令最初在我国古代是一种官职,主要负责监制和执行饮酒的相关礼仪,到了周朝,统治者吸取夏桀沉迷酒色而亡国的教训,制定了比较严格的饮酒礼仪,对饮酒的时间、顺序、场合、饮酒量等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。
而到周中期之后,奴隶主生活不断腐化,周初期制定的规范制度和道德礼仪体系被破坏殆尽,随之酒令的作用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,由最初的制约醉酒之人并监制和执行酒礼,变为了嬉闹劝人饮酒之人,酒令也逐渐从一种官职的代称衍生为一种投壶、射箭等游戏和娱乐的代名词,成为了人们酒席上的助兴工具。
二、酒令有雅令和通令之分
雅令即先选出一人当令官,推选之人首先发出指令,其余之人则要按令官指令来续令,续令者所续的内容必须要符合格式要求,在行雅令时,行酒令者须有较好的才思和文采,要引经据典,即兴赋吟,即席接答,是酒令中对饮者才华要求最高的项目。唐代对外交流频繁,在一次出使高丽的宴饮中就曾做过此令,使臣才思敏捷,应对得体。同时亦能看到我国文化传播的范围之广、影响之深。
通令的方法更为大众化和娱乐化,主要为划拳、猜数、掷骰、抽签等方式,因其氛围活跃热闹,贴近大众生活,在民间广为流行。
三、酒令在唐代得到了更加丰富的发展
唐朝的社会风气开放,经济发展繁荣,政治稳定,饮酒之风更为盛行,酒令在经过数千年的积淀后,在这一辉煌的朝代中得到了更加丰富的发展。
唐朝酒令种类繁多,且逐渐在上层社会流行,在诸多诗人的诗句中均可以看到对酒令文化的记载,如白居易的“闲征雅令穷经史,醉听新吟胜管弦”、“醉翻彩袖抛小令,笑掷骰盘呼大采”,李商隐的“隔座送钩春酒暖,分曹射覆腊灯红”等,这一时期的酒令种类更加丰富,言小字令、不语令、手势令、历日令等等,最为主要的主要有“律令”、“骰盘令”和“抛打令”三种类型。
1、律令,即指对宴会上的所有人,无论主宾都同样具有约束作用的酒令。这种酒令不需要配以肢体动作,主要是言语和动脑的酒令,行令者多为文人和妇女。酒令可能是宴饮时临时制定的,也可能承袭于前人之习,或是当朝的法律条文。其有很多种行令形式,如一字令、添字令、拆字令、景物双关令、断章取义令等等。如在隋朝时期的《石林燕语》的律令中规定有:“末座者,连饮三杯。为‘蓝尾'。”
因那一时期酒壶使尚未普遍使用,通常是将盛酒的器具置于酒宴之上,由令官或东道主为客人分别舀酒,而位于末座之人则会等待较长时间,为了弥补这种现象,便立下凡位于末座者,须连饮三杯的规定。这条津令一直到唐朝还在继续得以行使,所以在白居易的《元日对酒》出现了“三杯蓝尾酒,一碟胶牙饧。除却崔常侍,无人共我争”的描述。
此外,唐朝流行最广的律令形式为作诗行令,也包括各种押韵之辞、曲或俗语的创作。即先由行令者发令(宣令),确定好接令规则后便开始行令,难易程度依行令规则而定,有的只需押韵顺畅即可,有的则需引经据典,需要才思敏捷和渊博的学识。如行令时一老对一少嘲道:“长安轻薄儿,白马黄金羁。”少年则道“昨日美少年,今日成老丑。”予以驳讽,二人所行之令皆有出处来源,从诗句中意化而成,可见此令对行令者的学识是有一定要求的。
2、骰盘令,则对行令之人的文采没有很高的要求,主要就是指用“掷骰子”的方式来裁定饮酒之人和饮酒量。唐朝流行较广的棋类游戏有博局戏、樗蒲和双陆三种,这种酒令更多的是看行令之人的运气和技巧,如探段就是当时比较流行的掷骰酒令,即投掷者以掷出的点数大小为判定规则。这种酒令较为简单,但分为热闹,投掷时会因气氛而吆喝叫喊,白居易在《就花枝》就有“笑掷骰盘呼大采”的形象描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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